作者: 时间:2024-06-18 点击数:
“工作非常轻松,只要打打电话就行。”
“准备两个手机,帮忙中转通话,200元/小时!”
一些学生和未成年人使用自己
或家人、同学的手机卡
帮助境外诈骗分子“打诈骗电话”
无意间成为了诈骗分子的“帮凶”
案例
学生小帅用手机刷快手视频,看到有找兼职打电话的信息,便添加了对方的QQ号。对方通过QQ发给小帅打电话的视频教程。在利益的驱使下,小帅根据教程开始使用两部手机操作,先用自己的一部手机与诈骗人员建立起QQ语音通话,再使用另外一部手机拨打诈骗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警方提示
孩子们,如果有人向你推荐架设GOIP设备、拨打电话,并给予小额的补偿,千万不要参与!
家长、老师们,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引导,千万不要让孩子为了“蝇头小利”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“工具人”。
广大市民朋友们,千万不要以为是“本地来电”就放松警惕,从而落入诈骗陷阱。
法律条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版权所有:湖北商贸学院保卫处 电话:027-87786802 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 632号 邮编:430079